幻灯二

小说唐砖全本正版阅读(陕西笑话段子《唐砖》的笑话:夜长安)

看电视剧《唐砖》到第四集的时候,男主被几个王公贵族公子哥拉出去嗨,理由是“夜长安是不容错过的”,然后就是一堆人去长安城逛夜市。看到这里直接弃剧。

穿越来穿越去也就忍了,连唐代长安根本就没有夜市都不知道,不知道是原作者还是编剧是历史白痴。

马柏庸就老辣很多,人家写《长安十二时辰》也写夜长安,但只写24小时,也就是一年之中开禁的那几天中的一天,说明马柏庸是懂的。

实在是懒得码字科普,转两篇吧。

电视剧《唐砖》截图

古代宵禁的缘由及变通

来源:人民论坛网

在现代社会,宵禁是指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禁止夜间活动、行动,以便于救助灾害、维持治安、恢复秩序,作为一种临时性的管控措施。但在中国古代,宵禁作为常规性的制度,在宫城、都城、关禁和村寨中被严格执行,是维持公共秩序的重要措施。尽管唐以后有上元开宵禁的传统,但宵禁作为古代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维持秩序基本制度,一直延续到20世纪。

顺应作息的宵禁观念

中华文化认为昼为阳,夜为阴,阳动而阴静,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生产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由此形成了“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劳作方式。由于古代缺少公共照明设备,夜间只能借助月光和星光照路,行路不便,加之野外野兽出没,不宜夜行,由此形成了在黄昏时居家闭门休息、城池闭门禁行的传统。从《礼记。奔丧》可以看出,秦汉之际人们的作息观念,便是不走夜路。即便奔丧这样紧急的事,也是“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

正因为如此,在城市管理中,便设置了专门的官员来司夜,确定统一的时辰,执行夜不出行的规定。《周礼》言有“司寤氏”负责夜禁,职能是“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根据星辰起落确定何时夜禁、何时解禁,并率部属巡察街道,严禁夜间出行、通行,禁止夜间随意游荡。王安石在作《周官新义》时解释说:“御晨行者,御使须明而行。禁宵行者,禁之使止也。”认为司寤氏的职能,一是确定夜禁的时间,二是负责巡察。明代邱濬在《大学衍义补》中进行了解释:“此所谓夜禁也。今制一更三点禁人行,五更三点放人行,即此意。”认为自周代开始的宵禁制度,一直延续到明代,并言明代一更三点(20:00左右)开始禁夜,五更三点(4:20左右)解除宵禁。

古人认为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天地运行之道,夜晚休养,冬季生息。《礼记。月令》言孟冬时,国家颁行政令:“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塞而成冬。”以此作为冬季行政的措施。《淮南子。时则训》载冬季政令:“申群禁,固闭藏,修障塞,缮关梁,禁外徙,断罚刑,杀当罪,闭关闾,大搜客,止交游,禁夜乐,蚤闭晏开,以塞奸人。”其中明确提到冬季要禁止夜间行乐奏乐,因应冬夜漫长,城门要早闭晚开,既合天地闭藏之道,也能防备奸邪之事。

这一观念认知所形成的作息习惯,在汉代成为宵禁制度。汉代永宁元年(120)汉安帝颁布《禁夜行诏》,明确要求“钟鸣漏尽,洛阳城中不得有行者”,深夜时分,城中禁止夜行。曹操担任洛阳北部尉时,汉灵帝宠爱的小黄门蹇硕的叔父因为夜行,被曹操处死。可见东汉宵禁之法的严厉。

宵禁是在夜间关闭关禁、城门和坊门,禁止夜行。百姓只能在家中或坊内活动,严禁随意聚会游走。《唐律疏议》载唐代宫城的宵禁管理之法:有出入宫室资格的,也只限于白天出入,如果夜间进入者,按照滥入论处。没有出入资格而进入者,罪加二等;若携带兵器进入殿门的,处绞刑;晚上出门的,杖八十。从史料记载来看,这些规定是被严格执行的。元和二年(807)夏四月癸丑,宦官郭里旻因为酒醉出宫而犯夜,便被杖杀,对其违反宵禁负有管理责任的金吾薛伾、巡使韦纁则被贬官,并逐出京城。

宵禁制度自东汉在都城推行之后,在唐代列入律令,成为城市管理的基本方式,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防盗备寇的宵禁制度

古代中国农业传统所形成的昼行夜伏观念,使得夜深人静足以为军事行动和罪犯活动提供掩护。春秋时期,便有趁着夜色偷袭城池的行为,如公元前627年,秦军掩人不备,行不假途,人衔枚,马缰勒,昼伏夜行,试图袭击郑国,便是利用夜色掩护行军奔袭。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盗贼横行,刘翊采用夜行躲避贼寇才赶到长安。北宋末年,金人围攻灵山寨,刘进父子兄弟集乡兵七百人,也利用夜行躲避金兵巡逻,赶到洛阳,乘黑夜破关而入。正因为夜阑人寂寂,为军事突袭提供了契机,也成为罪犯躲避搜捕的机会,宵禁的军事防备和维持治安的意义被不断强化,成为维持公共秩序的有效机制。

唐代宵禁,由执金吾掌管,负责宫中、京城昼夜巡察、警戒。贞观年间,为了便于执行宵禁,在每个街的角落处悬鼓,一到宵禁时分,便击鼓,呵止行人,时人称之为“冬冬鼓”,这便是所谓暮鼓。击鼓之后,城门、街口便关门下锁,各街区之间不能通行。王维曾对城门应闭时,却因负责人失误没有按时关门做过判定:“将以昼通阡陌,宵禁奸非,眷彼阍人,实司是职。……而乃不施金键,空下铁关。……过自慢生,陷兹诖误。……固当无疑,必寘严科。”认为城门事关城池安全,宵禁为了防盗备寇,不应该有忘记关城门、不按时关城门的重大失误,违者要予以严惩。

宵禁制度下,官员、百姓夜间只能呆在家里饮酒做事,或在里坊聚会,却不能在街上行动。即便是值班的官员,若没有特别的通行证也不能随意上街。白居易有次在中秋月夜,独自值班,既不能回家,也无人交游,便写诗给好友元稹:“银台金阙夕沈沈,独宿相思在翰林。三五夜中新月色,二千里外故人心。”言自己独守官衙,百无聊赖。吴融也曾在值班无聊之余,写诗给同僚:“中秋月满尽相寻,独入非烟宿禁林。曾恨人间千里隔,更堪天上九门深。”感慨自己好孤独。北宋梅尧臣出京赴职,临行前去欧阳修家辞行,欧阳修挽留饮酒,不觉到了夜禁时分,梅尧臣无法回家,只好与欧阳修醉饮一宿,醒了之后自嘲:“六街禁夜犹未去,童仆窃讶吾侪痴,谈兵究弊又何益?万口不谓儒者知。”言自己是因为夜禁无法回家,两人只能痛饮,畅谈国事,熬过一夜。

金元时期的宵禁制度更为完善。金朝设置都指挥使(正五品),巡捕盗贼、提控禁夜、纠察博徒,负责都城的夜间治安。金章宗时,右丞相完颜襄、参知政事刘玮、吏部郎中阿里刺等给御史大夫唐括贡为寿,违反宵禁规定,皆巡查的官员发现,皆被押送回府听后处理。第二天便被弹劾,诸人或夺官一阶,或直接免职,显示宵禁之严。元代对宵禁作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夜禁时间从晚上九点左右到凌晨五点左右,宵禁之前可以点灯做买卖,之后可以在家读书、工作。执行公务、紧急疾病、死丧、产育者可以申请通行,其它一概禁绝。宵禁采用钟声为号,为了避免混淆,寺庙在宵禁时间不能鸣钟。宵禁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行走,禁止聚众祈祷、祭祀。违者处以鞭刑,如果违反宵禁反抗拘捕或伤害巡察者,处以杖刑一百零七。

这一制度在明清时期得以延续,都城之外的边城、县城,也严格执行宵禁规定。明代胡安到固原,写夜禁后的景色:“刁斗风清初禁夜,毡帷月冷尽防秋。云山最是凄凉地,今夜边关第一州。”言宵禁之后只有月色照边城,一片清冷。清龚炜在《巢林笔谈》载诗人钟淳崖好饮酒,有次喝醉夜行,违反宵禁规定,被县尉查获而行杖刑,“每一下辄呼爽快”,时人视为风流轶事,却由此可见清代县城依然执行着严格的宵禁制度。

上元开禁的制度变通

宵禁作为基本制度,有助于维持宫城、京畿和关隘的治安。但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宵禁制度也在不断变通、调整、完善,使之更符合百姓日益增长的娱乐需求。前文提及,秦汉之际的观念,即使奔丧也禁夜行。但郑玄注《周礼》时,则言“晨行、宵行者,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若天子祭天之时,则通夜而行”,是说东汉时利用夜深人静解押犯人,奔丧之人不再夜间停下,可以夜以继日地赶路。而且国家举行祭天等典礼时,需要前一天通夜准备,可以暂时解除或开放宵禁。

到了唐代,有了开宵禁的尝试。在武则天时期,为了庆祝上元节日,在正月十五、十六两日不再宵禁,允许百姓张灯结彩。苏味道在《正月十五日诗》描述了元宵节普天同庆的场景:“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骑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京城载歌载舞,人山人海,热闹非凡,由此形成了中国“闹元宵”的传统。崔融曾作《则天皇后挽歌诗》,言上元开宵禁是武则天的创举:“宵陈虚禁夜,夕临空山阴;日月昏尺景,天地惨何心。”认为武则天的开宵禁以满足百姓娱乐需求,是其恩德与胸怀的展现。唐睿宗、唐玄宗时期得以延续上元节开宵禁与民同乐。开元十四年(726),唐玄宗大赦天下,“一任百姓点灯供养。诸官看灯,非常作乐。又有敕令:坊市百姓,一任点灯,勿令禁夜”,允许百姓夜间掌灯,不再禁止百姓在家中、街坊中的娱乐活动,使百姓释放出大量的夜间娱乐需求,催生了丰富的歌舞、宴乐生活,也为民间俗文学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北宋乾化二年(991)正月,宋太宗宣布进一步开宵禁:“上元夜任诸寺及坊市各点影灯,金吾不用禁夜。”宋敏求《春明退朝录》言上元、中元、下元三个节日,城中可以张灯结彩,百姓游赏其中。宋仁宗时期汴梁打通了里坊布局,城中可以沿街设店,催生出丰富的夜市经济和市民文化。每年冬至后,汴梁城便开始张灯结彩,从东华门以北的城区,并不禁夜,市民行铺夹道以居,纵博群饮,一直持续到元宵节后,形成了欢天喜地闹新春的风俗。元丰八年(1085)正月丁未,宋神宗允准上元节,在宫城中的景灵宫、万寿观、神御殿排设张乐,开放诸宫观寺院门五日,让百姓燃灯作乐,并开放宫城正门宣德门,与民同乐,期间不再宵禁。时任徐州知府的韩维作《答贺中道灯夕见诒》,言城中的热闹场景:“前时官家不禁夜,九衢艳艳烧明缸。彩山插天众乐振,游人肩摩车毂撞。”全国各地人声鼎沸、载歌载舞,欢度新春。

明永乐之后,继续执行上元节开宵禁的传统。永乐七年(1409)国家颁布命令:“自正月十一日为始,其赐元宵节假十日,百官朝参不奏事,听军民张灯饮酒为乐,弛夜禁,著为令。”百官放假、百姓有十天时间一起闹元宵,开宵禁与民同乐。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补遗。畿辅》中说,自永乐七年以来的一百九十九年,一直实行着上元开宵禁的成例,官府放假,百姓鳞集,呼朋命伎,彻夜歌呼,成为一年中最为热闹的假期。

唐代允许百姓夜间游乐,宋代打破了里坊布局,百姓夜间聚餐、游赏的需求被不断释放出来,成为推动开放宵禁的社会需求。但出于治安和警备的需要,中国古代依然在关隘、城池中执行着严格的宵禁管理。北京城直到1924年9月才取消巡更,1935年之后珠宝市、大栅栏定时关闭栅栏的宵禁措施才放松。但为了防寇备盗,城池、村寨夜间关门的宵禁传统依然延续。解放后,社会稳定,延续了数千年的夜间宵禁制度才被彻底取消。

(曹胜高,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

唐朝长安城的夜生活真是热闹非凡吗?那只是古装剧的桥段

历史大学堂

西安大雁塔的正南方,有一处名为“大唐不夜城”的旅游景点。到了晚上,大唐不夜城灯火通明,很多外地来的游客逛西安,大唐不夜城是首选的景点。在今天很多旅游西安的普通国人看来,大唐不夜城灯火通明的景象和包括“不倒翁姐姐”在内的各类表演,让当今的国人一下子回到了盛唐时期。再加上《长安十二时辰》这部电视剧的播出,大唐不夜城和大唐芙蓉园等旅游景点成为了盛唐历史和文化的标志。

然而,当我们仔细的溯源唐朝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制度就会发现,大唐不夜城在历史上压根不存在。唐长安城的夜晚没有车水马龙,也没有灯火通明。大唐不夜城的美丽,终究是当代人幻想唐长安城美丽一个并不虚幻的梦境。那么,历史上的唐长安城为何看不到车水马龙和灯火通明呢?

这就牵扯到唐长安城晚上的“夜禁”制度了。

《妖猫传》中的唐朝夜景盛况

第一,唐朝长安城用敲鼓的制度实施夜晚宵禁。

《旧唐书·马周传》对夜禁制度有记载:先是,京城诸街,每至黄昏,遣人传呼以警众。周遂奏诸街之鼓,每击以警众,令罢传呼,时人便之。

这句话的大意该如何理解呢?唐朝京城(长安城)的街道,到了黄昏,(官府)会派人用敲鼓的方式提示老百姓回到家里。由于唐长安城为非常规整的里坊制,一旦老百姓回到了各自的坊,坊正就会组织各自的人手去关闭坊门:

“驾在大内, 宫城门及皇城门钥匙, 每去夜八刻出闭门, 二更二点进入。京城门钥, 每去夜十三刻出闭门, 二更二点进入。”《监门式》

《唐六典》全称《大唐六典》,是唐玄宗时官修,旧题唐玄宗撰、李林甫等注

对于唐长安城实施宵禁制度的具体情况,《唐六典》也有记载:承天门敲暮鼓和晨鼓的时间来自于一个名叫太史局的报时机构,夜间入更的时间为暮鼓敲响的时间,承天门得到太史局的时间后就开始敲鼓,让长安城里的百姓进入各自的里坊。敲打晨鼓的时间可能会提前,方便有关人员完成开门,结束前一天晚上夜禁的工作。

由于声音的传递需要时间,唐长安城面积达到87.27平方公里,暮鼓和晨鼓声音传递在城区的相对偏远的里坊会出现延迟,偏远地方坊关门开门也会延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唐代宗就对长安城承天门敲鼓的时间做了调整:提前一刻钟敲鼓,确保长安城夜间宵禁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与五更更加完美的对应起来。

唐朝长安平面图

第二,唐长安城的里坊制为宵禁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唐长安城的结构中规中矩,是我国古代典型的四方形城市。城市外面有城墙,城墙里面为城区,有宫城、皇城、里坊等结构,对于长安城而言,其最外侧城墙就是保证夜禁制度实施的最外侧防护,夜禁制度实施后,城里的人没法跑出城墙。

城内的108坊,每个坊都有围墙和大门,在相对独立的时间开起来,设置有独立的门吏掌管大门,白天,人们只能从里坊大门出入。晚上,工作人员会关闭大门,里坊里的百姓根本出不来。这种极其严格的长安城结构,就为宵禁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唐 长安城 西市和东市 布局图

第三,唐长安城从制度上严格落实夜间宵禁政策。

唐朝落实夜间宵禁政策的规章制度有:

首先,如果老百姓要出里坊办事情,必须有坊正亲自签字的文牒。老百姓拿到了文牒,才能以文牒为凭证,离开自己所在的里坊,前往其他的里坊去办事情。如果有人拿着文牒干违法的事情,开文牒的坊正是要负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唐律疏议》的法律资料的记载,如果没有开文牒出坊上街,会被笞刑20以下。如果把守街道的士兵发现有不该放行的老百姓而放行的,会被笞刑30,有刑罚的国家机器强制力,宵禁制度必须执行到位。

其次,官员左右金吾卫会对长安城内各个街道进行督查,严格落实里坊制度的实施,如果左右金吾卫没有尽到责任,有关部门会按照《唐律疏议》追究左右金吾卫的法律责任。

唐律疏议 部分章节

最后,左右巡使会对里坊的宵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何为左右巡使?这种一种官职,来自于御史台,其不仅能监督官员,还能对里坊进行监督检查。左右巡使一方面亲自检查里坊宵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另一方面能对帮助参与夜间宵禁的政策执行部门严格落实宵禁政策。

根据《唐六典》的规定,京兆府的治安人员也参与夜间宵禁政策。

通过以上的分析就能看出,唐帝国政府有一套极其完备的夜间宵禁政策,并给夜间宵禁政策以极其强有力的执行保障(国家公权力保障),有了夜间宵禁政策的实施,唐长安城晚上一片漆黑,老百姓没有文牒无法上街,更别提车水马龙、灯火通明的“盛世华章”。直至宋朝定都开封,城市才出现了灯火通明的“风雅颂”。这一点在《清明上河图》得到了全面的体现。

刺青行业 (唐朝商业的场景)

那么,唐长安城为何要执行严格的宵禁政策?

第一,维护社会治安。

唐长安城为国家的中枢地带,必须确保社会治安的绝对稳定。尤其在盛唐时期,各国官员和留学生来到了长安,长安城空前繁荣。来的外国人多了,社会治安问题就突出了。

为了解决长安城内可能存在的治安问题,唐帝国政府就用宵禁,这种近乎于“一刀切”的方式,将长安城的治安把控的极其严格到位。晚上,老百姓都出不了门,街上还有左右金吾卫等巡逻力量的警戒巡逻,唐长安城的治安能得到绝对的保证执行。

唐玄宗李隆基(685年9月8日—762年5月3日)

第二,确保生产。

古代社会生产力底下,老百姓大都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为了确保经济发展,国家的正常运转,唐帝国就采取宵禁制度,一到晚上就强迫老百姓回到各自所在的里坊,限制老百姓的活动,以确保老百姓在白天高效率的工作,为国家生产财富。

至于里坊制度如何衰落?一般来说,开元盛世时期,长安城的商业发展较快,而里坊制度对商业的束缚已经让里坊制度逐渐失去了生命力。在李隆基之后,里坊制度逐渐松动。

根据《刘宾客嘉话录》记载,代宗时期治理漕运的官员刘晏就在街边小摊贩那里买食品。这就表明,至少在唐代宗时期,里坊制度已经开始松动,老百姓可以在街边摆摊。到唐德宗时期,长安城出现夜间酒肆,由于中晚唐国力衰微,朝廷已经无力严格落实里坊制度。

总而言之,里坊制度的实施让大唐长安城至少在初唐和盛唐时期没有出现车水马龙,灯火通明的场面。

作者:贞观 校正/编辑:莉莉丝

参考资料:《唐六典》《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唐律疏议》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